11月15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招标原则,从6家投标单位中确定并公示和碳公司为泉州市直机关碳中和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单位。
本次项目将基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能耗统计数据,参照《关于印发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北京市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DB11/T 1861—2021)等技术规范,对2020年度泉州市直机关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公务用车、食堂等环节产生的碳排放量进行核算,同时编制《2020年泉州市直机关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确认核算后,协助选取适宜的抵消方式实现碳中和。
今年以来,和碳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工作要求,在内蒙古达茂旗、山西省、安徽省、衢州市、石嘴山市、非发电行业等地开展了“双碳”相关业务及专题培训活动。同时,和碳公司已陆续与重庆港力环保股份公司、山西航天科工、河南省天然气管网等国企、上市公司达成双碳战略合作,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张娟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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