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堂、张丽、童俊军、于仲波、孟早明、李石波、宋飞、范安成、王星海、吴义琴、秦博雅。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大型活动实施的碳中和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598—2015/ISO 20121:2012 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大型活动 event
在特定时间和场所内开展的较大规模聚集行动,包括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
3.2 大型活动组织者 event organizer
发起和(或)管理整个大型活动或大型活动某方面的实体。
[GB/T 31598-2015/ISO 20121:2012,术语和定义3.10]
3.3 二氧化碳当量(CO2e)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
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温室气体质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GB/T 32150-2015,定义3.16]
3.4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ty
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3.5 温室气体排放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GB/T 32150-2015,定义3.6]
3.6碳抵消 carbon offset
大型活动核算边界以外产生的温室气体(按照二氧化碳当量计算)排放的减少量以及碳汇量(按照二氧化碳当量计算),以碳信用的形式被边界内的大型活动组织者购买,用来补偿或抵消大型活动自身的温室气体(按照二氧化碳当量计算)排放。
3.7碳汇 carbon sink
碳汇主要指森林、农业、草地等从空气中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主要包括森林碳汇、农业碳汇和草地碳汇等多种形式。
3.8碳配额 carbon quotas
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可用于交易和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抵扣的指标。1个单位碳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
3.9碳信用 carbon credit
指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认定程序确认减排量化效果后,由政府部门或国际组织签发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碳减排指标。一个碳信用通常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4 碳中和评价基本原则
4.1 客观独立
碳中和评价人员应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应保持客观独立。
4.2 诚实守信
碳中和评价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评价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4.3 专业严谨
碳中和评价人员应具备评价必需的专业能力,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评价对象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4.4 公平公正
评价结论以评价过程中获得的客观依据为基础,避免任何偏见,不受其它利益方的影响。
5 碳中和评价内容
5.1 温室气体排放量评价
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需依据如下温室气体排放量证明文件确定:
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由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5.2 碳中和承诺评价
碳中和承诺评价需依据大型活动组织者在大型活动的筹备阶段制订的碳中和实施计划进行。碳中和实施计划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碳中和承诺的陈述。
实现碳中和的时间表。
与实现碳中和时间表相对应的碳中和目标。
计划实现和维持碳中和的手段,至少应包括抵消温室气体类型和排放量所提出的方案与策略及实施方案与策略的理由。
5.3 碳中和实现评价
5.3.1 碳中和实现基本要求
当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中所覆盖的活动阶段的最终温室气体排放量小于等于碳信用额或(和)碳汇量时,即可判定为碳中和;反之,则不能判定为碳中和。
5.3.2大型活动碳中和类型判定
大型活动碳中和类型分为以下两种:
将大型活动的三个阶段(筹备、举行和收尾阶段)中部分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施碳中和,即判定为部分碳中和。申请部分碳中和,应至少包含大型活动举行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将大型活动的三个阶段(筹备、举行和收尾阶段)所有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施碳中和,即判定为全部碳中和。
5.3.3 大型活动碳中和抵消方式评价
大型活动碳中和的抵消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通过购买碳配额抵消。
通过购买碳信用抵消。
通过新建碳汇林抵消。
大型活动组织者在选择大型活动碳中和抵消方式时,可选择上述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或采用三种方式组合的形式进行抵消。
5.3.3.1 购买全国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碳配额的情况
碳中和评审组需对如下内容进行评审:
购买碳配额的来源。
购买碳配额的数量。
购买碳配额的交易记录等证明文件。
购买的碳配额已被注销的可追溯的证明文件。
5.3.3.2 购买碳信用情况
可用于抵消的碳信用包括:
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经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者认可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
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或其他减排机制签发的中国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
采取购买碳信用的抵消方式进行碳中和,须在大型活动结束后一年内完成。
评审组需对温室气体排放抵消额的量化和实际购买抵消额的类型和性质(包括所用碳抵消信用额的数量和类型,以及信用额产生所涵盖的时间周期)进行评审 ,其中包括:
a) 被抵消的温室气体排放种类。
b) 实际抵消的数量。
c) 抵消类型和所涉及的项目。
d) 所用碳抵消信用额的数量和类型,以及信用额产生所涵盖的时间周期。
e) 关于碳抵消信用额的撤消/取消的相关信息,包括碳抵消已撤消的注册链接,以防他人使用。
5.3.3.3 购买新建林业项目碳汇情况
大型活动可采用新建碳汇林的抵消方式部分中和或全部中和大型活动中筹备、举行及收尾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采用新建碳汇林的抵消方式进行大型活动碳中和须满足下述要求:
新建碳汇林的碳汇量需依据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公布的造林/再造林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进行核定,并经具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造林和再造林专业领域审定与核证资质的机构审定。
新建碳汇林不可作为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或者其他减排项目继续开发,也不可再用于开展其他活动或项目的碳中和。
上述碳汇林的地理位置、坐标范围、树种、造林面积、造林计划、碳中和时间、碳汇量预估计算等信息须在公开渠道对外公示,并保存相关证据。
采取新建碳汇林的抵消方式进行碳中和,须在大型活动结束后6年内完成。
6 碳中和评价程序
6.1 评价准备
6.1.1 与碳中和评价委托方签订协议。
6.1.2 成立碳中和实施水平评审组,指定评审组中一人担任评审组组长,由评审组负责具体的评价工作。评审组的组成应根据评价人员的专业领域、技术能力与经验、大型活动的性质、规模及排放设施的数量等确定,评审组至少由两名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评价人员组成。
6.1.3 评审组成员应至少有一人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评审组成员应具备以下知识和技能要求:
熟悉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
掌握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及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监测和核算方法。
熟知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工作程序、原则和要求。
熟知数据与信息核查的方法、风险控制、抽样要求以及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运用适当的核查方法,对数据和信息进行评审,并做出专业判断的能力。
除满足上述a)~e)条要求外,评审组长还应具有代表评审组与委托方沟通、管理评审组、控制评审风险以及做出评审结论的能力。
6.1.4 编制评审工作计划。评审计划应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准则、评价范围、评价活动日程安排。
6.2 评价实施
6.2.1 文件评审
评审组应对大型活动组织者提供的申报资料和自我评价结果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其资料是否涵盖了本规范第五章的全部内容,并识别出现场评审需重点关注的方面。
6.2.2 现场访问
在大型活动举办阶段,评审组应根据需求实施现场访问。现场访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召开见面会。双方人员介绍,确定评审计划等事宜;大型活动组织者介绍碳排放的基本情况、相关碳中和实施设想和预期成效。
查阅申报资料。申报材料应包括大型活动的基本情况介绍、碳中和声明及承诺、碳中和实施方案、实施成效、与碳中和相关的数据统计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访谈相关人员。
耗能设备运行勘查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
召开总结会。与申报单位负责人沟通评审发现、确认评审结论。由评审组组长陈述本次评审发现事项及结论。
6.3 评价报告
6.3.1 评价报告编制
评审组应根据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的发现,编制评价报告,报告应当真实完整、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内容包括评价过程和方法、评价发现和碳中和结果、评价结论等。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录A。
6.3.2 内部技术评审
评价报告应经过独立于评价小组成员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6.3.3 评价报告批准
批准经内部技术评审合格后的评价报告,将评价报告交大型活动组织者。
6.3.4 记录保存
评价小组应当以安全和保密的方式保管评价过程中的全部书面和电子文件,保存期至少6年。
(资料性附录)碳中和评价报告格式
封页:
报告书编号:
**** 碳中和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评价报告签发日期:年 月 日
大型活动名称
举办地点
举办时间
组织者名单
评价依据
大型活动
温室气体核算边界
温室气体排放量(tCO2)
碳中和抵消方式
实现碳中和日期
评价结论
1. 受评价的大型活动与碳中和实施指南的符合性:
2. 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评价:
3. 大型活动碳中和承诺评价:
4.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现评价:
评审组组长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组成员
技术复核人
签发人
目录
评价报告正文(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概述
1.1. 评审目的
1.2. 评审范围
1.3. 评审准则
2. 评审过程和方法
2.1. 评审组安排
2.2. 文件评审
2.3. 现场评审
2.4. 评价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3. 评审发现
3.1 大型活动的基本信息
3.2 大型活动与碳中和实施指南的符合性
3.3 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评价
3.3.1 核算边界、排放类型和排放源
3.3.2 核算方法
3.3.3 核算数据
3.3.4 温室气体排放量
3.4 大型活动碳中和承诺评价
3.5 大型活动减排行动评价
3.6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现情况评价
3.6.1 碳中和类型
3.6.2 碳中和抵消方式和被抵消温室气体排放量
4. 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价结果
5. 支持性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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