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安徽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就宿州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采购项目——三家造纸企业碳核查咨询服务,正式签订了合同。
合同涉及的的三家造纸企业分别是:安徽鑫光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宿州永兴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宿州市发改委委托安徽和碳公司进行造纸行业2011—2015年五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及配额分配支持数据等补充数据核查服务。安徽和碳公司将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气候〔2015〕1024号)等文件,进行公平、公正、有效的核查活动。
该合同的履行期限为2016 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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